蚌埠法院网讯 “法官,我错了,我现在就让我朋友到法院交钱,请你解除对我的强制措施吧!”这是近日,一名“老赖”从蚌埠市行政拘留所打给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的电话内容。
原来,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执行人段某于2015年经过法院判决离婚,银行存款由两人平分,各得2.7万元。由于存款是在以王某名义办理的银行账户中,因此,王某应支付给段某2.7万元。但是,王某不仅未支付这笔钱,反将其花光。段某愤而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之后,王某拒绝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经过法院查询,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段某也未能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鉴于王某的行为,执行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将王某送入拘留所之后,王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刻联系其朋友,让其朋友赶往法院缴纳执行案款。至此,通过执行法官主动作为,多管齐下,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