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为了能尽最大力量为申请人执行到财产,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一名企图赖账的被执行人逼来法院。
原来,2011年张某因集资购房需要,向朋友赵某借款10万元,后赵某多次讨要欠款,但张某一直以自己家庭困难为由拒不还款。无奈,赵某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应偿还赵某借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摸排,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此外,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张某联系,但是张某特别谨慎,凡是陌生号码一概不接,无奈,承办法官只好与其短信互动,告知其应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及拒不履行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张某短信回复并仍旧找各种借口拒不履行。鉴于张某的行为,执行法院依法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上个月张某在上网时,无意中看到自己上了“黑名单”,这下他急了,连忙打电话给承办法官,主动要求来法院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