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借钱赖账的被执行人王某被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原来,2014年11月,王某以买房为由向陈某借款6万元,约定利息是每月2400元,陈某遂将6万元借给王某,王某向陈某出具借条一张。王某在支付几个月的利息之后并没有再继续支付利息,经过陈某多次催要,王某仍未支付。无奈,陈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还款,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应偿还陈某本金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仍旧找各种借口拒不支付欠款。鉴于王某的行为,执行法院依法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