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执行在线
逃避债务穷折腾 依法拘留把钱还
作者:孙冬冬  发布时间:2016-11-18 15:37:05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假借离婚转移房产规避执行案,为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李某与陈某是多年朋友,而陈某与杨某因生意往来而相识。一年前,杨某因需扩展业务,急需资金,于是杨某请陈某帮忙筹借资金,陈某找到李某借钱并自愿为杨某担保,于是李某借给杨某28万元,杨某用在自住房作为抵押,约定90天还款,并按月利2%偿付利息。转眼半年过去了,杨某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还,李某找陈某协商,陈某则称找不到杨某,自己无力偿还,一改当初借钱担保时的承诺。无奈,李某一纸诉状将陈某、杨某诉至法院,由于双方当事人原为朋友,在法官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偿还借款28万元,陈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陈某、杨某二人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二被执行人杨某、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限期履行还款义务,查询了二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但均无存款可供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李某向该院提供杨某抵押房产信息,执行法官准备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杨某的该处房产,但经查询得知,被执行人杨某已于2015年12月以离婚析产为由,将该处房产过户给其妻吴某,并于2016年1月10领取了房屋所有权人为吴某的房屋所有权证。后执行法官又赶到杨某住所,见到杨某妻子吴某,吴某辩解说自己已与杨某离婚,杨某的事与其无关,拒不配合法官的工作。

 

    在被执行人杨某转移房产后,执行法官多次到杨某单位找其面谈,做其思想工作,希望杨某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也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应承担的后果,但杨某以工作忙为由搪塞、推诿,后来更是与执行法官玩起“躲猫猫”,陈某也借故推脱,不配合法院的工作,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将案情上报庭长,对于杨某的故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庭长下达了“缉拿”老赖杨某的指示。执行法官于凌晨赶往杨某的住处,但杨某并未在家,后经多方询问得知杨某在某足疗店过夜,遂迅速赶往该店将杨某抓获并依法将其拘留。在杨某被拘留期间,认真反省悔过,认识到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积极让其家人协助履行还款义务,当日即偿还了所有欠款及利息。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