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禹会法院执行局成功扣划了周某在我市一家商业银行的部分银行存款,并将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及时寄回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截至目前,禹会法院 今年共收到外地法院事项委托执行案件13件,执结13件,执结率达到100%。
近年来,禹会区法院高度重视委托案件执行,从“基本决解决执行难”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克服自身案多人少的困难,优先保障事项委托案件的执行,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及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树立正确理念。在办理事项委托执行案件中,我院牢固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的思想,对外地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本着“有求必应,以难必助”的宗旨,鼎立相助。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观念,对待外地法院委托案件与本院案件一视同仁,决不懈怡或偏袒,努力办好委托案件,不负兄弟法院和当事人的信任。
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建立受托案件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外地委托协助执行、委托调查案件单独建立台账,由专人登记管理。对所有受托案件实行跟踪监督,使受托案件及时执行、及时复函,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备案、件件有回音。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在执行任务繁重、警力紧张的情况下,尽最大限度保证受托案件的执行。将案件分配给作风好、责任心强、有丰富执行经验的干警执行。用足用尽强制措施,努力排除各种干扰,千方百计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线索,在第一时间采取查控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统得以实现。
四是加强反馈沟通。对委托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等执行相关信息,及时告知委托法院,便于申请人了解执行进程;已经执行到位的标的款,采取直接汇付给委托法院或者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领等方式兑现执行款,尽量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对受托案件不符合委托条件或缺少相关材料,及时电话联系或函复委托法院,告知原因或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确保信息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