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12月5日一大早,一名被执行人带着哭腔给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打电话说:“法官,我要赔偿李某的医药费,请您尽快把我从失信名单中删除吧!”
据了解,三年前,陈某与李某因口角产生争执,进而发生肢体冲突,最终造成李某受伤。后经法院判决,陈某应赔偿李某医药费共计4千余元。2013年7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因被执行人陈某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件只得中止执行。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像陈某这样的长期未执结,且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的案件,龙子湖法院分批次的将这类案件的被执行人统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日前,被执行人陈某因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发现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办理银行贷款手续,故发生开始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