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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后失踪七年 列黑名单主动认罚
作者:陈松  发布时间:2016-12-27 11:01:52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喂,是蚌山区法院吗?我是陈某某,我怎么到你们法院交罚款呀?”刚一上班,执行局值班电话就接到了一陌生女子打来的电话,主动要求交罚款。经核实,原来是七年前,蚌埠市卫生局申请的一件行政处罚案件。

 

    2009年,蚌埠市卫生局以私自设立诊所并非法从事医疗活动为由对陈某某予以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因陈某某未能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蚌埠市卫生局向蚌山法院申请了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某关闭了在租赁房屋违法设立的诊所,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游戏,认为自己是外地人,在蚌埠没财产,又离开了蚌埠,可以逃避执行,一直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蚌山法院在例行的积案清理中,将陈某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2016年11月份,已在广州生活多年的陈某某想买一套房子,在与房地产公司签好合同,交完首付到银行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时,被银行告知,因为自己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可能从银行借到贷款。陈某某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一查,原来是七年前,自己未履行卫生行政处罚惹得“祸”。

 

    陈某某才匆匆忙忙到蚌山法院,要求主动履行罚款义务。经蚌埠市卫生局最终核算,陈某某除缴纳12000元的罚款外,还加处了滞纳金7500元。“本来想,时间长了,人也走了,就可以逃掉法院执行的,没想到法院这个失信执行措施怎么厉害,罚了钱,交了息,还来回跑,耽误了事,以后再也不敢了。”陈某某为此后悔不已。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