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2012年,申请人王某某在给被执行人高某甲、高某乙经营的店铺内工作时不慎将右手绞伤,于2014年进行了二次手术,因手术费用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双方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由高某甲、高某乙于2014年6月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王某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8000元。调解协议生效后,高某甲、高某乙却拒不履行,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子后,立即通过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但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电话联系,均无人接听。后执行法官与申请人王某某一同前往被执行人高某甲、高某乙住所,但并未寻找到人,据周围邻居反映高某甲、高某乙均已到外地打工,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经王某某申请,法院将被执行人高某甲、高某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5年底,法院又将失信人高某甲、高某乙登报曝光,但被执行人仍然杳无音信。2016年底,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将此案件列为涉民生案件重点执行。临近春节,执行法官想到被执行人高某甲、高某乙有回老家过年的可能,心生一“守株待兔”之策,送给他们一个回家“惊喜”。执行法官将高某甲、高某乙登报曝光的报纸进行扩印,张贴到被执行人家门口和附近人流较多的地方。果不其然,过完年刚上班,执行法官就接到被执行人高某甲的电话,提出与王某某和解。2017年2月6日,高某乙来到法院,与王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此案历经三年,终于圆满解决。正是执行法官持之以恒不放弃的精神,才让老赖们深刻体会到法网恢恢无处可逃,最终低头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