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及城市拆迁改造力度的加大,居住地也经常变换。执行实践中,经常能够遇到申请人虽然提供了被执行人的住址,却因为被执行人外出、搬迁或故意规避执行而离开了住所地,尽管可以通过申请人提供的手机号码联系上被执行人,但当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时,经常出现其即不提供现住地址,也不到法院处理案件的现象,严重阻碍了执行案件的办理。鉴于此,3月20日,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创新执行工作率先使用“短信送达”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据了解,承办法官在办理案件时,采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在短信中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各项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向双方当事人发送案件进展和财产调查等相关情况。此外,还发送一些需要告知给当事人的各类通知。自该院试行手机短信送达以来,共向20名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及各类通知,15名被执行人在接到短信后已到法院处理案件,1人已联系承办法官并约定好时间来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