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7年3月8日,怀远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牺牲午休时间,快速执行,顺利完成一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正在采伐并出售的树木得以保全。
怀远县xx公司于3月8日向怀远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查封被申请人xx公司所有的树木。怀远法院经审查,依法裁定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怀远县魏庄镇一地块范围内的全部树木。
该案相关材料移送到执行局负责实施时,时间已接近中午十二点。得知被申请人XX公司正在采伐树木并对外出售的情况,为及时避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损失,该局领导当机立断,立即调配执行人员和车辆安排执行。陈立新、吴刚两位法官带领两名辅警,放弃午休时间,驱车赶往魏庄镇境内,并在车内商定了执行方案。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点后,向被申请人xx公司的负责人依法送达了执行裁定并进行了必要的询问。xx公司负责人当时有较大的抵触情绪,认为树木归公司合法所有,法院不能采取保全措施,对法院的执行提出质疑。执行人员一面耐心地向被申请人解释法律规定、法院的办案流程、司法救济途径等,一面严肃指出抗拒执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经半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被申请人终于同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承诺中止正在进行的采伐施工,保持现状,并陪同执行人员对方圆数百亩境内的树木进行了清点。当执行人员制作了查封笔录并依法将查封清单送达双方当事人时,时间已是下午一点四十分了。至此,执行局顺利完成了该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实施工作,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该案当事人于近日通过协商,双方的纠纷得到初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