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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显成效 变通思维促执行
作者:李杨  发布时间:2017-04-07 14:40:08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怀远法院执行员多方努力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5年12月21日,该院作出了(2015)怀民一初字第011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确定: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某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某某借款100万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李某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某向该院申请执行。

      该院受理后,执行员对被执行人李某财产状况进行查控,经该院依法查明,被执行人李某与陈某共有一套商业房屋,该院执行员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因无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该院执行员公告送达了查封裁定。

      经多方努力,执行员与被执行人李某取得联系,告知他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反复做其思想工作。李某辩称现无资金偿还欠款,只有这一套共有的房屋,无其他财产。执行员了解这一情况后,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及房屋共有人。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将35%房屋产权过户给房屋共有人陈某,由陈某偿还李某所欠债务,本案得到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