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感谢法院帮助我们要回了这三笔款项,你们辛苦了!”4月27日,安徽省怀远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向禹会法院执行局法官连声道谢。在此次开展的涉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安徽省怀远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被列入专项行动台账的三件案件全部执结。
2011年3月,李某某向安徽省怀远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达支行申请贷款5万元; 2011年6月,陈某某以购买挖掘机为由,向该银行盛达支行申请贷款6万元;2011年12月,石某某以购买木材为由,向该银行盛达支行申请贷款3.4万元。上述三笔贷款本息到期后均未得到归还,银行多次催要无果,于2014年6月诉至禹会法院。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安徽省怀远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拒不履行,安徽省怀远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禹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存款、房产、车辆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提高寻找被执行人效率,加大执行威慑力,执行局与法警队联合行动。干警们放弃午休时间,抓住老赖可能在家吃午饭这个时机,转战奔赴各个被执行人的住所。4月21日,李某甲被寻到,因拒不履行被依法予以拘留。此后,其他两个案件的被执行人相继被寻到并被带到法院,因惧怕拘留均主动履行。4月27日,李某甲通过联系亲属履行了欠款被提前解除拘留,至此,三个案件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