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5月3日上午,当事人吴某送来一面锦旗,锦旗上写着:“廉明高效、执法为民”,感谢执行局张文豪法官为他追回劳动报酬。原来是固镇法院成功为他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劳动报酬款11000元,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吴某与赵某是雇佣关系,2014年,赵某在固镇县湖沟镇魏庙新村承建污水厂相关工程,经人介绍吴某带工人给赵某施工,2014年12月工程完工,但赵某以种种理由拖欠工人工资,拒不劳动报酬。无奈,吴某一纸诉状将赵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赵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吴某劳动报酬款130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限期履行还款义务,查询了赵某的财产线索,但赵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赵某和执行法官玩起了失踪,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过程中,吴某向执行法官提供赵某的人身线索,执行法官联系湖沟镇派出所出警控制住赵某,执行法官赶到湖沟镇派出所,做其思想工作,希望赵某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也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应承担的后果,在强大的执行压力面前,赵某与吴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