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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躲债一两年 拘留三天便还钱
作者:陈琛 程度群  发布时间:2017-06-02 09:12:13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姚某某从事木材加工生意,罗某某向其提供木材,2014年6月罗某某向姚某某提供价值15400元木材,2015年7月罗某某向姚某某提供价值5600元木材,合计价值21000元。姚某某于2015年12月24日向罗某某出具欠条一张,欠条载明:“今欠到罗某某木材款人民币(¥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欠款人姚某某,2015年12月24号”。 姚某某向罗某某出具欠条后一直拒绝偿还欠款,罗某某诉至禹会区法院,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姚某某偿还原告罗某某欠款共计21000元,于2016年9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16年12月30日前偿还11000元。调解书生效后,姚某某依旧拒不履行。

      2016年12月15日,罗某某向禹会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受理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姚某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未查询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打电话也一直敷衍拖延,并且拒绝前来法院。后执行法官态度强硬地告诉姚某某将去其家中寻找时,2017年5月23日,姚某某才来到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欠款数额不大希望其能够主动履行,但姚某某仍然敷衍表示无履行能力。在此情形下,法院决定依法对姚某某采取拘留措施。2017年5月25日,拘留第三日,姚某某之子前来法院,交齐全部执行款。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