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7年6月12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经过多方努力,成功执结一起工伤赔偿案件,受到当事人好评。
2012年起,王某某进入蚌埠市某工贸有限公司工作。2013年7月4日,王某某在工作时不慎被车床挤伤左前臂,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因医疗费等费用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此案经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公司一次性赔偿王某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47000元。调解书生效后,公司未主动履行。王某某多次索要未果,向禹会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蚌埠市某工贸有限公司履行义务,该公司均以经营困难等理由推脱。执行法官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公司的机器设备予以查封,但公司仍然拒绝履行。2017年6月9日,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邱某某家中,顺利将邱某某寻获,在劝导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将邱某某予以司法拘留。2017年6月12日,拘留三天后,邱某某幡然悔悟,履行完毕全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