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怀远县法院执行完结了一批涉农民生案件。被告邹某、何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2年、2013年、2014年在怀远双桥集镇收购玉米和小麦欠赵某、支某等104人收购款共计1127860.84元。判决生效后何某、邹某拒不履行义务。
邹某等104名村民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案件涉及申请人人数众多,每个申请人所得货款也不尽相同,故执行局安排专人负责起草执行文书等事宜,确保涉案每位申请人和欠款精确对应分毫不差。同时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了查封冻结的强制措施,查封了被执行人何某位于蚌埠市东海大道某小区的房屋一套,冻结被执行人邹某名下怀远农村商业银行存款一百一十余万元。在法院强制措施的作用之下,被执行人何某、邹某主动到法院表示愿意配合执行法官将欠款付清。
至此,这批涉及104名申请人的执行案件终于尘埃落定,申请人拿到了自己的劳动所得,合法权益的到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也得到了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