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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庭法官随笔:送达冰火两重天之“火”
作者:褚宏泉  发布时间:2017-08-02 11:13:55 打印 字号: | |

     2017年7月20日下午四点五十,我和同事小徐在龙亢镇忙乎半天,又开着“到处乱响”往县城狂奔。汗水一次次湿透了衣背,都泛了盐渍了,臭的。

     之所以这么急,是因为一件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审限已经过了大半,可被告在接了一个电话以后,就再也找不到人了,身份证上的地址只剩下一片残垣断壁,无法送达。而今天,原告堵到了被告在县城的居住地,站在外面等呢。

     被告还是没在家,家里只有被告的岳母和女儿。我简单的说明来意,并把五份材料一份份解释给她们听,岳母显得通情达理,女儿听得很认真、安静。

     可是,当我们按照法定标准将材料交给被告岳母时候,拒收!正做思想工作呢,漂亮、可爱的女儿跟我说了这么一番话:

     “叔叔,这件事情我知道。要钱的那个张叔叔以前到家里来了好多次,人很好,不发脾气也讲理……”。

     “你放心,材料我一定交给我爸爸,我都上初二了,不小了,对错我都懂。材料交给我吧”……

     孩子的话,很意外,也很暖心。

     是啊,人活着,总会碰到各式的风浪,甚至于苦难。但欠别人工资不给又不露面,从情理、法理上都说不过去。

     人,再难再穷,都要讲理,要有是非观!

     虽然孩子并非“同住的成年亲属”,但有孩子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有孩子的“正能量”,这一趟跑的啊,值!

来源:怀远法院网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