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个上门找了不下十遍故意不在,电话打了不下二十次有意不接的当事人露面了!很激动,真的。甚至于有一种“犯贱”式的感动。
“感动”之余,我想起了一个定律:“胖虎定律”。 胖虎是《哆啦A梦》中的反派人物,他每次一出场就意味着大雄和同学们要受欺负。但是,天天做“坏事”的胖虎一旦做了一件好事,却会让人感觉比天天做好事的同学更加的让人感动。
我现在的心态就是典型的“胖虎定律”。
当事人藐视法律,藐视司法程序,想来就来,想不理就不理。不但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责难,反而他折腾久了,把承办人和原告折腾累了,一旦开始配合,所有的人居然有点小“感动”了呢。
这是一种病态!这种病态来自于各种“不可描述”。
这是一个毒瘤!原因就是违法的成本实在是太低,低到什么程度?没有成本。
我们可以解决吗?
可以。
解决的方式方法一线的同志都知道,但不可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