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晴。我和同事一起到万福镇送达。
被告的家在怀远县万福镇镇南村,是面朝主路的一片彩钢瓦房。瓦房的卷闸门紧锁,透过半开的窗户,家里应该没有人。
难道又是白跑?
真是郁闷,我们已经来了几次了都没找见人。这一趟趟跑的,相当烦躁。
还能争取下吗?
被告的家屋后紧挨着一户人家,基本是墙挨着墙。在寸土必争的农村,如此“和谐”的场面,却给了我一个信号:两家人一定有着某种亲戚关系,而且,极有可能是血亲。
“那不是他家”,小徐看着我向屋后走,马上提醒我。他应该是对的,毕竟,他已经来过二次了,对于被告家的位置,他很熟悉。可我就是不甘心。试试吧。
后院有个老妇在洗衣服,看到我进了院子,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
“计某某不在家呀?”我打破了尴尬的沉默,并在问题里埋了一个小小的 “坑” ( 因为,如果直接表明身份,问她和被告有什么关系,你不会得到任何有用的答复)。
“不在,去怀远了”。
对上了,这个回答就是我想要的。我马上知道我的感觉是对的。
“你是计某某妈吧?”,我凭着感觉把话题向着领了领。
她犹豫了下,“是滴,有晃子事?”
Bingo!
剩下的事,就好办了。对于被告欠钱没还的事,计妈妈本身也是心里有数,经过反复沟通,计妈妈按照我们的要求把材料签收了。
至少不需要再跑一趟了,法警小孙很高兴。
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