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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发力 劳动报酬得偿
作者:石修峰  发布时间:2017-09-25 09:59:31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国庆节临近,怀远法院执结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农民工樊某、韦某、吴某、宋某、魏某与安徽某建筑公司签订《钢筋工承包合同》,约定魏某等为建筑公司完成办公楼钢筋作业,某建筑公司向其支付报酬。工程完工后,建筑公司无故拒绝支付,魏某等无奈起诉。该案经法院两审判决生效,建筑公司仍然拒绝履行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财产网络查控平台查询到该建筑公司账户上有大量资金,足以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为防止建筑公司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执行法官果断冻结了建筑公司的银行账户。建筑公司见公司账户被控,资金无法动用,主动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连本带利付清拖欠工资,共支付工资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共76935元。

     9月22日下午,执行法官在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向魏某等人交付了劳动报酬。至此,魏某等人终于拿到了自己劳动幸苦所得,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得到了彰显。魏某等为向执行法官和法院表达谢意,向法院赠送了锦旗。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