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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百万未偿还 法院调解促执行
作者:王忆哲  发布时间:2017-09-25 10:09:33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2017年9月8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当庭达成协议。

     2015年,被告韩某、尹某以搞投资办企业暂缺部分资金为由向朱某借款150万元。朱某分别于2015年12月18日转账96万元、现金支付4万元,2016年5月6日转账48万元、现金支付2万元,将150万元借给两被告,并约定月利息2%。借款到期后,韩某、尹某未能按约偿还借款。朱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本院。

     案件移送到业务庭后,承办法官与双方接触后发现,被告韩某、尹某系夫妻关系,两被告与原告朱某系朋友关系。在开庭时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对借款事实没有争议,“考虑到双方自主达成还款协议能够有效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执行阻力并且更加快捷、高效的实现原告债权,不仅能优化司法资源的利用率也有利于双方日后继续相处,我决定尝试对双方进行调解工作。”承办法官深有感触地说道。

     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的劝解、分析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被告韩某、尹某于2017年10月1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朱某借款人民币150万元及利息,其中1000000元借款本金的利息,利率按2%计算,从2015年11月29日起至本息还清时止;其中500000元借款本金的利息,利率按2%计算,从2016年5月7日起至本息还清时止。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