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7年8月25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孙某向怀远县法院执行局提供线索称在河南禹州市发现了被执行人汪某奔驰商务车行踪,虽然已是周五,执行法官还是当即决定驱车赶赴河南禹州扣押车辆。孙某与汪某之间的民间借贷案件经怀远县法院判决,汪某应偿还孙某借款本金600000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汪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孙某无奈只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法院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得知有一辆奔驰商务车在孙某名下。法院遂裁定将该车查封,但由于缺乏车辆踪迹的具体线索,法院一直未能将车辆实际扣押。这次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虽不确切,但已经将该车活动范围大大缩小,执行法官决定主动出击。
执行法官一行到达河南禹州时天已经全黑了,但为及时扣押车辆并没有顾得上休息,而是直接按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车辆地点赶去,但车辆已经不在该处。就在扣押行动即将陷入僵局的时候,孙某又为执行法官提供了新的线索,称该车从周口来禹州,近期将极有可能再次返回周口。有线索必须前往核实!执行法官决定连夜前往高速路入口处蹲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二天下午五点多终于发现了该车,但车上之人并非汪某,而是与该案无关的尤某。尤某见法院要扣车情绪十分激动试图上前阻挠,称该车是其从孙某手中买得并未过户登记,对孙某涉及的执行案件毫不知情。执行法官见状立即对尤某进行法制教育,汪某在车辆被查封后擅自转移财产已属违法,由于未能进行相应变更登记,故不能对抗法院查封的效力,该车的所有权人仍是汪某,至于尤某与汪某之间车辆买卖的纠纷可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另案起诉。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尤某终将车辆交出。至此,这次跨省扣押车辆行动取得圆满成功,返回怀远法院已是周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