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社会因素和微观社会因素是诱发犯罪的两大社会原因。其中,前者是指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在内的个体生活的整个社会环境;后者是指个体经常生活或直接接触的那部分社会环境,亦称社会小环境,具体是指个体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等。笔者认为,研究“星二代”犯罪原因,必须重点剖析其微观社会因素,理由如下:
第一,如果说宏观社会因素主要影响着犯罪的性质、类型及整个社会犯罪率的高低,那么微观社会环境更能直接的影响犯罪发生,其更具复杂性与针对性,对个体的影响最为深刻与具体。
第二,从现有的资料看,“星二代”犯罪主体是一群多出生于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都处于尚在求学阶段的青少年。在此阶段,家庭和学校是其最经常接触的两大环境。
第三,现实生活中,由于明星工作的特殊性,经常性出差和不定期搬家是该类家庭的常态,因此,相较其他的社会微环境,家庭与学校对“星二代”而言更具稳定性。
基于此,笔者将从对个体犯罪有着最为直接关联的微观社会原因入手,结合“星二代”的特定身份、特殊背景,围绕家庭和学校,对影响其犯罪的两大微观社会环境因素做一简单分析。
首先分析围观社会环境因素中的家庭因素。
先有《礼记﹒大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后有毛泽东同志“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之谈,可见家庭作为社会的缩影,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古人云: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直至今日,家庭仍是人们交互作用与相互作用持续不断的最基本形式。美国某教育机构曾做过关于“家庭在一个人成长和教育过程中所受到的影响”的调查,受调查的一万余人(其中绝大多数是“问题人士”或正在服刑期的犯人)覆盖全美及各阶层。结果显示:家庭教育占个体全部教育影响力的75%以上,而一半以上所谓“问题少年”的“问题”来源于家庭。由此可见,家庭在“星二代”成长过程中具有极为深远的影响力。事实上,由于明星工作的特殊性,其家庭常常会出现结构混乱,内部关系不和谐,正面家庭教育缺失等情况,这些无疑会影响“星二代”的成长。下文笔者将“星二代”成长的家庭分为四类,从这四类典型家庭影响作相关分析:
1、残缺型家庭
良好的夫妻关系不仅是保持家庭完整性的必要因素,更是和谐家庭存在的基础。生活在残缺型家庭中的孩子,大多会产生情绪障碍:悲观失望,对父母憎恨,对他人嫉妒,对现实不满,极易形成反社会的人格。
令人忧虑的是,中国14亿人口中,存在很大一部分的残缺型家庭。据统计,在近七年中,中国的离婚率一直呈递增趋势;22~35岁人群是离婚主力军;北京、上海的离婚率超过1/3。而明星作为大众的焦点,其家庭情况更是备受关注。曾有媒体以“明星夫妻离婚率走高”这一标题做了相关的专题报道,文中称:“据不完全统计,近四年内在世界范围内结婚的一百多对明星夫妻中,30%以上的夫妻发生婚变直至离婚,而中国竟占了其中的80%”。可见,明星夫妻离婚已经不再是新鲜事,仅2012年就有董洁与潘粤明、乐基儿与黎明、孙宁与王学兵等明星夫妻被曝离婚。
谢霆锋、张默、李喜儿……这些负面新闻不断的“星二代”犯罪主体,看似有着令人羡慕的身份,拥有的却都是支离破碎的家庭。对于在残缺型家庭中长大的“星二代”,得不到完整的家庭式照顾,即使有再好的物质保障与精神享受也弥补不了其自小所造成的心理与生理创伤。实际上,某相关数据显示,父母离异家庭的未成年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
2、过分溺爱型家庭
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质,在经过多年的跌落与沉浮,多年的工作与打拼后,终于爬上金字塔的顶端,过着富足生活的明星父母,自然不希望子女像其一样有着艰辛的过去,于是对“星二代”采取过分溺爱式的教育。这种教育方式表现为,明星父母视孩子如珠如宝,对孩子包括物质、精神在内的各种需求有求必应,提供与“星二代”身份、年龄极不相符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理所当然的决定子女的未来,为其安排好一切,同时不注意对子女良好习惯的培养。长此以往,子女骄横任性、唯我至尊、好吃懒做、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性极易养成。
李天一就是这过分溺爱型家庭的牺牲品。57岁得子,让李双江对这个儿子疼爱有加,在一次记者的访问中他曾表示,“他舍不得打儿子,还没有打,自己的眼泪先掉下来了”。而李天一的母亲梦鸽竟然在其15岁的时候将自己的宝马汽车送给孩子,结果发生后来我们所知晓的打人事件。以为这是对孩子最好的照顾,殊不知正是这过分的溺爱为“星二代”走上犯罪道路推波助澜。
3、盲目放纵型家庭
繁忙的工作,忙碌的应酬,频繁的出差,让明星父母自顾不暇。为了在事业上有所发展,他们无法兼顾家庭,顾及子女。于是,很多情况下,“星二代”与留守儿童无异——尽管形式上与父母一起生活,但实质上却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甚至佣人轮流照顾。与留守儿童一年甚至几年无法与父母相见的情形相比,“星二代”其实并没有那么悲惨,因为明星父母并没有完全忘记家庭,闲暇时也会回家给予子女缺失的父母亲情与家庭温暖。然而,偶尔的温情并不能减少“星二代”所受到的恶劣影响。一方面,他们感受不到亲情的温暖,得不到心灵的慰藉,遇到迷惘时不知所措,碰到困惑时毫无头绪,极易造成心理疾病。另一方面,由于父母疏于管教,其自控能力差,极易被不良信息所腐蚀,沾染恶习,实施暴力犯罪。
更糟糕的是,明星父母因长期无法照顾子女,出于对子女的愧疚,对其教育往往持盲目放纵型态度。当“星二代”出现某些消极的行为时,他们不加劝阻;当“星二代”犯下严重错误时,他们试图包庇。他们一次又一次用金钱去掩盖,用权力去摆平,终于把“星二代”推入了深渊,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据说李天一教养释放后,其母梦鸽非但没有指责批评其错误的违法行为,竟反送其一辆全新的跑车作为补偿,让其继续肆无忌惮地横行北京城。如此纵容,难怪释放才半年的李天一又开始新的犯罪了。
4、父母有不良恶习家庭
有人说,娱乐圈就是个大染缸,必须规行矩步,步步为营,一不留神就易泥足深陷。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几十载的星爸星妈们,即使身经百战,但要在诱惑面前不为所动,实属不易。如果说“星二代”犯罪尚算新鲜,那么明星犯罪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偶看报纸杂志都能看到某某明星吸毒事件、打人事件、逃税事件等,可见明星犯罪的多发性。众所周知,父母的言传身教会在子女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强烈的好奇心,强大的可塑性,超强的模仿力,却有着较差的控制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这就是孩子。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明星父母自身的“越轨”行为,使得孩子在本能驱使下的依葫芦画瓢,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在心智尚未成熟阶段,“星二代”一味向父母“看齐”,竞相效仿,在这种负面信息的不断传递下,会有怎样的成长?这无一不让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