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7年10月19日,易某某、李某某终于领到了被拖欠一年多的工资。他们连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称赞法院执行效率高,不到十天就让他们拿到了全部工资。
2016年3月,易某某、李某某通过招聘的方式进入蚌埠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从事服务顾问工作,2016年10月二人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从公司离职。因工资被拖欠,易某某、李某某申请劳动仲裁。蚌埠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服裁决结果向禹会区法院起诉,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蚌埠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3日前分别一次性支付易某某、李某某工资、社保费用等 5800和3800元。
调解书生效后,蚌埠某汽车贸易有限却始终不肯履行。易某某、李某某催促未果后,于2017年10月1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禹会法院立案执行后,通过网格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某银行帐户有足额存款能够执行,立即将该帐户予以冻结。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劝诫和教育, 2017年10月19日,被执行人蚌埠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通过转帐方式向法院帐户汇入5800元和3800元执行款。短短十天,案件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