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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
作者:杨倩  发布时间:2017-12-19 10:05:07 打印 字号: | |

      无意间看微博上的新闻,一系列国内外青少年犯罪的案件看后让人心痛。从前几年所熟知的马加爵到复旦投毒案,这些案件可能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还有许多不大被群众所熟知。到百度上搜索少年犯罪关键字,搜索出14岁少年杀人、12岁少年杀人、少年杀人犯减刑出狱奸杀女童这样的新闻标题。还有由真实的案件改编拍摄成电影的《牯岭街少年少人事件》。或许这些重大刑事案件在大多数人眼中都比较远,但青少年的犯罪却离我们很近,虽然没有很多这样恶性案件,但还是有不少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案件发生。

     现在犯罪越来越低龄化,世界各地也经常爆出儿童杀人的新闻,放眼有记录以来的历史,儿童杀手丧心病狂的手段是我们根本无法理解的。在自贡13岁少女将女童扔粪坑窒息死亡,受害女童的家人见自家孩子还没有回去,就四处询问街坊领居并且也问过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只是说自己先回家了,没有看到她后来去哪里。受害女童迟迟没有找到家人最后报警寻找,案件爆出经过调查凶手就是当初问过的嫌疑人13岁的少女。有心理学家分析:犯罪嫌疑人出现这样的应激反应,跟她的家庭教育有极大关系。“作为留守儿童,没有正常的情绪宣泄渠道,遇事只会自己处理,从而找不到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种情况下,根据她自己的判断,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处理方法。“而孩子这种所谓最有利的方法,往往是最极端错误的做法”。前不久微博热搜的电梯视频,画面中三个孩子两个年龄五六岁的样子,最小的孩子大概三岁左右。两个年纪大点的孩子按电梯到楼上,电梯门开了两个孩子走出去小一点的也跟了出去,转了一圈后三个人又进了电梯大点的孩子把最小的那个孩子带进了电梯,随便按了一层随后就自己跑掉了留下最小的那个孩子。视频画面就没有了,文字新闻报道了后续最小的那个孩子在电梯门开了之后掉进了电梯井坠亡。也许两个孩子没想到会这样,不过就是一个玩笑而已却结束了女童年幼的生命。

     最初在单位上班的时候并没有接触刑事案件,随着工作的熟悉也渐渐接触了新的工作内容。看着检察院送来的的起诉书时,都会看年龄和所犯的是什么罪。少年犯罪的大都是盗窃和聚众斗殴,但在有个案件中看到当事人陈述的时候让人后背发凉。当事人也就是十几岁的样子,与另外几个人去抢劫出租车司机,让司机开到偏远的地方几个人开始实施抢劫,拿到钱后当事人居然说“这个人看见了我们长什么样,把他给杀了吧”。出于什么样处境,让应该在校园读书的孩子说出这样恶毒的话。是由于原因导致这些年纪如清晨的阳光带着朝气的少年,走上了这样的犯罪道路。让这样如花的年纪失去本该拥有阳光向上的年华里,去承受这样严重的结果。虽然不可否认的家里教育和学校的学习很重要,但如今的电视、电影题材不少都包含着很多涉黄暴力的情节和元素。青少年有着很强的学习能力,而看到这些没有正能量的题材电影会导致青少年一味的去模仿,却不知道这些事情的后果不是自己这个年纪所能承担的。

     随着社会法治的完善,应更该给青少年儿童科普法律知识。让朝气蓬勃的年纪知道自己该做的与法律所不该做的,避免走入歧途的深渊导致后悔终生。

来源:怀远法院网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