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7年1月期间,陈某某陆续从张某处购买了6头牛,支付了部分购牛款,尚欠4万多元未支付。张某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陈某某承诺于2017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张某14500元。调解协议生效后,陈某某未按协议履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电话联系陈某某督促其履行义务,陈某某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既不履行也不露面。陈某某本以为如此拖延下去,法院也拿他没辙,却没料到,2017年12月12日,一纸公告贴到了家门口,他的“老赖”名声一下子传遍了左邻右舍。2017年12月13日,陈某某一早来到禹会法院执行局,如数一次性交清全部执行款。“我把钱全部还清了,法院别再贴公告了”,陈某某又悔又急地说道。这即是,迷途未远终知返,亡羊补牢犹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