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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四余年 账户被冻终履行
作者:陈琛 许翔  发布时间:2018-01-31 08:55:04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2013年7月,李某某从蔡某某处购买煤粉,后经双方结算,李某某尚欠蔡某某货款18170元。蔡某某多次催要货款未果,诉至法院。2015年11月25日,禹会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李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蔡某某欠款人民币1817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支付3000元后即未再履行,蔡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禹会区法院于2018年1月6日立案执行,立案后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所有银行账户。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李某某,督促其主动履行。李某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于2018年1月19日来到法院交齐全部款项。“我把钱全付清了,希望法院尽快将我的账户解冻,经过这次教训,我以后一定记得遵纪守法”,李某某如是说。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