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妻子不同意,丈夫却主动提出强制执行自己的房子,归还申请人执行人的钱款,这个充满正能量的法治故事,就发生在2018年2月初,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服务大厅里。
丈夫李力2012年因车祸获得赔偿款30余万元,夫妻商议用赔偿款在他们打工的地方购置一套房产,之后便在江苏某市首付一套住房。由于李力车祸后进行了开颅手术,身体状况一直不好,无法找到稳定的工作,家庭重担全落在妻子一人身上,为贴补家用妻子也常以自己的名义向亲友借款。
直到2016年,房子拿到后,需要装修,于是妻子向李力建议以装修名义多借些钱,一来用于房子装修,二来可以将妻子之前贴补家用所借的零星借款进行清偿。李力于是在2016年以自己名义向亲友进行大笔借款,为房子装修和清偿妻子名下的债务。
2017年,因李力借款后一直不能按照承诺如期还款,被债权人起诉。李力想通过拍卖江苏的房产来清偿债务,但妻子却认为借款是以李力的名义借的,与自己无关,不愿共同承担债务,而拒绝卖房还贷。李力在于妻子多次沟通无果后,在2018年2月初来到五河法院,主动向办案法官提出强制执行自己的房子。
本案中因李力夫妻二人共同生活,且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都知晓此借款,故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目前该案件仍在执行阶段。(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