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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记之相忘于江湖
作者:彭文雪  发布时间:2018-04-03 10:33:31 打印 字号: | |

      有些婚姻总是轰轰烈烈的开始,灰头土脸的结束。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来大厅争执的张某夫妻有五十多岁,婚龄也应有三十年,三十年在婚龄上叫珍珠婚,他们本该像沙子和蚌,因岁月的磨砺和相互守望成就珍珠的熠熠闪光,而今却在大厅吵得不可开交。

      离婚案件在民商事案件中总是占据较高的比例,很多处理离婚案件的未婚男女总是高呼不相信爱情,因为他们不相信有的在一起生活了将近大半辈子、在一起生儿育女共克难关的人,居然在法庭上反目成仇,用尽了毕生所知的最肮脏的词汇,来形容曾经想要携手一生的、最爱的人。

      爱情也许来的猝不及防,但时间和生活却在细水长流的滋冲刷爱情的多巴胺,然后在潮湿的地方滋生不信任的霉菌。于是因为爱情开始的男女,因为各种不爱的因素撕破脸皮。本该是最熟悉的人,所以能轻而易举的踩住对方的痛处,并且不留余地穷追猛打。

      我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合适,离婚也许是解决双方痛苦的好的方法,但相对和平的方式也许不会让对方更加难堪。若不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解决纷争的方式有很多,但玉石俱焚肯定是最惨烈的一种。

来源:怀远法院网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