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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记之女儿与钱
作者:彭文雪  发布时间:2018-04-04 09:43:33 打印 字号: | |

      老蔡是一个语无伦次的中年妇女。

      她来我的窗口约有十分钟,颠三倒四的表达她的女儿被拐卖、小痞子在街上拾了个人等令人惶恐的信息。我以为涉及到人口拐卖,打算赶紧让她报警的时候她反复跟我说是省公安厅让她来法院。在我跟张老师跟他慢慢的沟通下,才渐渐缕清了事情的经过。

      老蔡有一个女儿小美,二十多岁,在打工的时候结识了一个男同事并迅速坠入爱河。但是这一段感情遭到了老蔡的强烈反对。老蔡多次劝导无效,小美背着老蔡偷偷去领证结了婚,与男方生活现有两年并且育有一子。

      “我女儿肯定被洗脑了,小痞子喂她吃了迷魂药,一分钱都没要就跟了他”老蔡义愤填膺道:“我养活了她二十多年,最后一分钱没落到,被人给拐走了。”

      “这不是拐。”张老师试图跟她解释:“现在婚姻自由,成年男女自愿结为夫妻,父母不能强制干预。”

      “这怎么不是拐!这就是拐!那照你们这个意思说,我女儿就这么白白养活了,那这跟他在大街上白白拾了一个人回家有什么区别,谁家结婚不要彩礼,我必须问他要这个钱。”

       老蔡的重点是彩礼钱,搞清之后我们试图跟她解释婚姻自由与法律上结婚需给付彩礼一说根本不成立,但并不能动摇老蔡长时间形成了传统观念。古代的六礼延传至今,纳征一礼更加花样百出,现如今的嫁娶在彩礼上颇受关注,甚至很多婚姻也因彩礼的多少而破裂。用金钱的重量来形容婚姻的质量本身就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行为,这不是个案,这已经形成了社会现象。

      愿老蔡能够早日想通吧。

来源:怀远法院网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