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4月4日下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了研讨交流发言。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军主持会议。
会上,宣读了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心组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顺应了时代大势、顺应了事业发展、顺应了党心军心民心,对于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会议强调,广大干警要结合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和法律实施。要自觉将宪法意识贯穿于每一个具体司法实践,坚决拥护大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认真学习,熟记条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要持续抓牢审判执行主业,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法院责任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开创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