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现在是上午8点半,全体人员准备上车,出发!”,随着固镇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光辉的一声号令,4月12日上午,固镇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满怀信心、整装待发,来了一场说走就走、说干就干的执行。
上午九点,在检察院、公证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的现场见证下,在众多市民朋友的“围观”中,王局长宣布强制搬空的措施开始实施。锁匠开锁、公证处公正、法官清点登记、警务人员警戒……参加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执行过程有条不紊。在对物品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各方签字确认后,执行法官把房子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之所以有前面的现场,还得从案情说起:王某和秦某某在2017年6月26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王某名下的一处商铺租赁给秦某某办公,租期三年,年租金86000元,每年上浮200元;秦某某要在每年6 月1日前向王某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0.05%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一个月,王某某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王某不但没有拿到应该得到的租金,而且房子也被秦某某继续占用。为此,王某诉至法院,寻求支持。2017年11月16日,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秦某某支付所欠房租费及违约金共计人民币25020元。
判决已经生效,但秦某某仍不履行所欠房租及违约金,也没有把房屋交还给王某。该案进入执行程序,2018年1月5日,固镇法院向被执行人秦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其支付房租及违约金,秦某某依然坚持“赖”到底,故意躲藏,拒不履行。这才有了开头法官们强制腾空房屋的场景。
以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为契机,下一阶段,固镇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采取拘留、追究拒执罪等措施,全力清扫执行拦路虎,坚决啃下“执行难”这块硬骨头,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