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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劝阻要记牢 切莫冲动惹官司
作者:姚锐娟  发布时间:2018-05-07 10:07:43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文明”不应只是一个标签,而应该成为每位市民共同遵守的品德导向标,干文明事、说文明话、做文明人,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做文明城市的倡导者、守护者和践行者。对于不文明的行为我们当然应及时劝阻,但也需要采取合理的方式。2017年2月28日固镇法院公开开庭了一起因劝阻不文明行为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一案。

     张某和单某同住湖沟镇大桥街道,2016年8月9日,因张某的朋友单先生到单某家附近小便双方发生争吵,张某上去劝说,继而与单某也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单某竟然用菜刀将张某砍伤,当天晚上张某即在湖沟镇卫生院住院治疗,次日转入固镇县人民医院。经诊断张某的伤情为头部软组织挫伤、脑振荡,住院10天,花去医疗费9千余元,单某因其违法行为被固镇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9天、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后单某拒不支付医疗费用,张某遂将其诉诸法院,请求法院支持自己依法获取赔偿的诉讼请求。单某未到庭、未作答辩,亦未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某未能妥善处理纠纷,用菜刀将张某砍伤,单某存在过错,张某在此过程中没有过错,单某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虽然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但是经法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判决被告单某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1万元。

     法官提醒,劝阻不文明行为本是每个公民应当做的,但是也要注意劝诫的方式和方法,一时冲动不仅会激化矛盾,还可能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