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下面踩大人的脚分散注意力,上面剪婴儿的金坠子,两名外地人用这种做案手段在人多的菜市场频频做案,最终仍逃脱不了法律制裁。日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40多岁的王小木和50岁的任小波均初中文化,无业,多次进过监狱。2017年6月1日18时许,两人来到邻县——五河县城关镇一有名小吃街,以故意踩脚分散注意力的方式,趁机将一大人怀中抱的小孩脖子上系挂黄金吊坠绳子用剪刀剪断,盗走。该黄金吊坠价值1569元。几天后的一个上午,王小木独自一人来到中心路菜市场内,以故意踩脚分散注意力的方式,趁机将一女士某身边带着的小孩脖子上系挂的黄金吊坠绳子用剪刀剪断,盗走。黄金吊坠价值1152元。7月中旬,王小木伙同他人(另案处理)来到双沟镇农贸市场西门,采用遮挡视线的方式,趁机将大人身边小孩脖子上系挂的价值463.15元黄金吊坠绳子用剪刀剪断,盗走。大人发现吊坠丢失,与周围群众将同伙抓获,扭送公安机关。随后,王小木与任小波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小木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小木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任小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追缴两被告人未退出的赃物折合人民币3184.15元,发还给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