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8年4月16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青春亮丽的女青年赵某与帅小伙江某,于2013年自由恋爱。2014年11月7日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江某自己开了一家物流公司平时生意非常好,赵某在一家公司当职员,婚后一年两人爱情的结晶---女儿出生了,可以说如果不是赵某的后来的失足,可以说这一家三口原来可以过着让所有人羡慕的生活。
2017年,赵某却走上了诈骗这条不归路,赵某以可以低价购得苹果手机为由,多次骗取多家手机经营店购机款。因其诈骗数额巨大,赵某被本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2018年3月13日,江某将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并抚养女儿。2018年4月16日,禹会区法院法官来到合肥女子监狱,在法院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原告江某与被告赵某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负担。调解过程中赵某一直很冷静。但调解结束后,面对即将到来的分别,被告赵某望着江某,眼泪还是夺眶而出……
也许这眼泪,赵某是为自己曾经自己的过错而流,也许是为想念父母和孩子而流,也许为失去了太多而流,希望赵某能在狱中积极改造,将来出狱后重新开始新的积极健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