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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友仗义去借款 到期未还惹官司
作者:姚锐娟  发布时间:2018-05-10 22:48:52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一时出于仗义,为帮助朋友偿还抵押贷款而去借款,如今债主找上门来,自己却无法偿还。2017年3月16日固镇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5年1月31日,徐某以帮忙还王某抵押贷款为由,向李某借款20万元,李某当日通过农商银行的手机银行直接转款给徐某20万元,徐某给李某出具欠条一张,约定一个月付清,即2015年2月28日之前付清。后徐某陆续偿还了李某15万元,尚欠5万元至今未还。

     李某诉称,徐某借款当场给自己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一个月付清,即2015年2月28日之前付清。想着他只是周转一下,马上会还钱,帮个忙而已,就没要利息,但徐某口头答应给自己利息,只是没具体说按多少利率。徐某后来陆续还了15万元,尚欠5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决徐某偿还欠款本金5万元及从逾期之日按本金5万元、年利率6%计算到实际还款日的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现借款已到期,扣除已还的15万元后徐某尚欠50000元至今未偿还,徐某应履行偿还借款的义务。其中,徐某与李某在借款时未约定借款期间利率,亦未约定逾期利率,李某要求徐某自逾期还款日以年利率6%计算利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但是盲目插刀,很可能自己使自己惹上纠纷矛盾。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要理性地对待借款这件事,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