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法官,我是徐某,我想现在就把钱还了,你们赶紧把我从失信名单中删除吧,太丢人了!”这一幕出现在该院张贴失信通告后,被执行人徐某主动打电话给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要求还钱。
原来,徐某于2015年10月因生活之需向王某借款5000元,约定2个月后归还。到期后,徐某并未主动偿还欠款,经王某多次催讨未果后,将徐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决徐某应偿还王某欠款5000元及逾期利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面对承办法官,徐某仍找各种借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主动报告财产。承办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利用本次“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的契机,承办法官将其纳入第1期《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通告》,并张贴在蚌埠火车站、高铁南站、长途汽车站、社区等人流量较多的地区,被执行人徐某当天获知该信息后,立即联系承办法官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申请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