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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不善欠工资 法院调解化纠纷
作者:刘柱  发布时间:2018-05-16 16:11:26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本想在饭店打工增加些经济收入,哪成想饭店老板经营不善、生意惨淡,最后工资没到手,只留下了一张老板出具的欠条。原告张某经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起诉至法院,近日,固镇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劳务纠纷案件。

    2016年,被告崔某在固镇汇金美食街经营一家火锅店,原告张某在崔某饭店打工,因崔某经营不善,饭店生意惨淡。2017年8月30日崔某贴出转让饭店通知,2017年9月1日给张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写明拖欠工资款6280元。经张某多次催要,崔某以各种理由,一直拖欠,拒不给付欠款。原告无奈只能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诉求。

    办案法官经过了解得知,被告崔某因饭店没有转让出去,现在没有钱给付工资款,才拖欠到现在。经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一边释法析理,一边讲明利害,终于崔某愿意先把工资给原告结了,并当庭给付了原告欠款,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