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院新闻
蚌埠中院被评为2017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先进单位
作者:邰永林  发布时间:2018-05-21 16:57:14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全市2017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蚌埠中院被评为“2017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2017年,蚌埠中院党组抢抓先行先试优势机遇,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在审判团队建设、裁判文书签发、院庭长监督、审判委员会改革上大胆创新,初步形成具有蚌埠特色的经验和亮点。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亲临蚌埠中院调研指导时,给予充分肯定。

   新的一年,蚌埠中院党组将充分发挥把方向、谋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内设机构等重点任务,勇于创新,再创蚌埠改革新样板。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