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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分合合三十年 终究庭上把婚离
作者:范大月  发布时间:2018-05-24 09:39:11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杨某与黄某经人介绍相识,于1988年举行结婚仪式,便开始了婚姻之旅。但是,他们的婚姻生活自1989年婚生子出生以来就开始变得一团糟。如果说吵闹是家常便饭,那殴打便是加点肉丝,离婚则是大鱼大肉,隔段时间就会来那么一次,而且是随着一同生活年数的增加呈现递增模式。

    这不,截至他们婚后的第三十个年头,他们吵闹无数,殴打成灾,家人邻居都不敢过问,双方均因为打架住过院。协议离婚八次,因为要离婚还补办过两次结婚证,撕毁一次结婚证,起诉离婚九次,七次因为和好撤诉,一次驳回诉讼请求,这次杨某终于如愿,双方庭上经调解离婚。

    这次双方没有争吵,没有打闹,没有辱骂,而是很平静。被问及原因时,杨某坦言,之前我们都有顾虑,一方面念及小孩,另一方面双方家里离得都不远而且之前观念没有这么开放,所以双方都下不了决心,勉强维系罢了。

    现在想想,其实他们之前吵闹是因为有情在,不管是爱情还是亲情,至少有一方想挽留;如今,他们已经年过半百,孩子已经成家立业,双方都没有了念想,也更为平静的接受,也许这就是两个人之间最坏也最好的结局……

    有情人应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虽说“小吵怡情”,但越吵只会将对方推得更远,如果有一天两人无话可说了,形同陌路人,也就到了无法挽留的尽头。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