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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淘宝中奖来诈骗 落得身陷囹圄判三年
作者:姚锐娟  发布时间:2018-05-24 09:40:42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就一起淘宝诈骗案予以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赖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尚未退交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2015年5月28日前后,曾某伙同“阿汉”等人在海南省儋州市南丰镇发送虚假淘宝中奖信息,让被害人登录网站进行查询,被害人在网站上填写个人信息拨打兑奖热线后,曾某等人冒充淘宝客服、公证处人员以领奖需交纳保证金、公证金、个人所得税等名义实施诈骗。2015年6月28日被告人赖某受曾某(已判刑)之邀,帮助曾某从事淘宝中奖诈骗活动,曾某先在网上发送虚假的淘宝中奖信息,安排好提款人员后,让被告人赖某冒充淘宝客服,接听兑奖热线电话,以领奖需交纳保证金、公证金、个人所得税等名义实施诈骗。2015年6月29日至同年7月11日,曾某同被告人赖某等人在海南省儋州市南丰镇、海口市美兰区某小区等地共同作案六起,先后骗取被害人广东省英德市邹某、湖南省花垣县李某、广东省深圳市伍某、浙江省金华市丰某、安徽省滁州市周某、广东省佛山市肖某六人合计人民币693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通过发送短信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赖某受他人领导和指挥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且同案人退赔了一定款项,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诈骗形式多样,广大网民要提高对网络骗局的警惕性,不要一时贪图金钱,抱着侥幸的心理上了当。永远不要期待天上掉馅饼,因为掉下来的很可能是个大陷阱。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