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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涉赌毫不悔改 累犯重判加罚金
作者:郑娟 王瑞菊  发布时间:2018-05-25 10:37:48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被告人范某某曾因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多次被判刑,这次出狱四年后又“重操旧业”被抓获。日前,被告人范某某犯开设赌场罪,被五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1月29日至30日,被告人范某某在五河县小溪镇赵某家中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召集参赌人员,并从中抽头渔利,每场参赌人员二十余人。2017年11月30日,五河县公安局民警到达赌博现场抓获参赌人员,并现场缴获牌九、骰子等赌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庭审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范某某开设赌场时间短,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信。被告人范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范某某系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对其从重处罚;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