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4月3日起,为全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省高院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奋力推进我省法院执行工作迈入全国第一方阵。
在执行效果日益显著的同时,禹会法院立案庭与执行局对接的鉴定部门所接收到的需要评估、拍卖的案件数量也比往年倍增。为切实保障到执行攻坚战,加快程序流转的进度。该院立案庭鉴定部门在收到被执行财产需做拍卖处置的,立即对其进行审查,在确认符合拍卖条件后向当事人提供经审查确认符合司法委托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名册,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或采取随机方式对委托的司法机构进行确认。
一、规定双方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的用时。协商确认的,立即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该院明确协商选定的评估、拍卖机构名称、评估、拍卖标的物名称、价格等提交至本院评估部门,并由该院鉴定部门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卷宗移交至相关司法机构。协商不成的则由该院立即采取随机方式确认评估、拍卖机构,确认完毕,立即对相关委托材料卷宗进行移送。
二、分组前往现场、加快评估效率。评估现场依照法律程序规定,必须有该院同志负责纪检监督保证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为加快对评估工作的效率,该院鉴定部门通过分派人员跟随固定司法机构的方式,一个组每天负责监督一个司法机构评估的所有案件,每组每天内尽可能的对同一机构负责的案件进行最大程度的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