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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风暴】拒付赡养费被拘留 高效执行情暖老人
作者:陈琛 刘书刚  发布时间:2018-05-30 09:28:25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5月18日,刘某以顾某某家人的名义,将6000元执行款交到禹会区法院执行局,请求法院将刚拘留一日的顾某某释放。顾某某写下悔过书保证以后按期支付赡养费后,终于重获自由。这起赡养费纠纷案,禹会区法院以七天时间高效执结。

     朱某某是顾某某母亲,于十七年前离婚,离婚后将顾某某抚养长大。现朱某某年事已高,已近七旬,体弱多病,其子顾某某却始终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朱某某将顾某某告上法庭,经禹会区法院判决,顾某某应自2017年5月起每月支付朱某某赡养费500元。2018年5月11日,朱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禹会区法院立案执行后,迅速找到顾某某本人,劝诫其履行义务。因顾某某态度强硬声称自己没有能力履行,反复劝说无果,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不料刚拘留一天,顾某某便联系家人交齐全部执行款。百善孝为先,子女孝敬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违反者不但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