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案件时讯
夫为妻出头打伤他人 赔偿7万领缓刑
作者:郑娟 王瑞菊  发布时间:2018-05-30 10:38:36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2017年8月25日凌晨0时许,在五河县武桥镇老张村村水泥路与水渠交叉口处,酒后唱完KTV回来的张某雷等人在回家的路上因路边停放的汽车无法前行。停车驾驶员回来挪车时,两拨人因车辆挡道问题发生了纠纷。陈某雷妻子在拉架时被陈某一踢打,陈某雷见状怒气上头,将陈某一的头部打伤。经五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一头部损伤已构成轻伤一级。

    另查明:2018年2月1日,被告人陈某雷一次性赔偿被害人陈某一医疗费等经济损失7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雷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某雷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陈某雷与被害人陈某一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经委托五河县司法局对被告人陈某雷进行社区评估调查,陈某雷具备社区矫正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三的规定,被告人陈某雷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