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知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其人还是在2015年春,那段时间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集中报道了他的事迹,作为与邹碧华同龄的法院人,物伤其类,我为他的英年早逝而感伤。三年后,电影《邹碧华》以其特有的镜头语言,让他的形象立体鲜活起来,再次带给我感动与感伤。
不由得想起了孔子的弟子曾子那段名言“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我以为,这部电影正是通过不多的几个故事,让人感受到邹碧华“仁”与“弘毅”的人格魅力,以及为实现法治理想的责任与担当。
孔子对仁有个最直接的定义“仁者爱人”,一个称得上仁者的人,必定是对他人有慈悲与关爱。邹碧华的“仁”则体现在无论对当事人、对法院同事、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律师都有温度,有温暖,给予他们支持与帮助。
邹碧华关心当事人中的弱势群体,为他们排忧解难。影片中有这样一个场景,在长宁区法院当院长时,邹碧华到一位上访的聋哑户家中走访,登上他家失火的阁楼,看到他的艰难处境。他并没有因为法院的判决没有错误而一推了之,而是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这位败诉聋哑人的现实困难。
对于法院的同事,他给予尊重、理解、支持。在长宁区法院干警大会上,他隆重推荐收发室干警老贺,要求大家学习他不计个人名利,长期默默无闻的做好本职工作的品格。年轻法官陈阳所办案件成为网络关注的热点,个人受到人身攻击,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邹碧华除了给她鼓劲,还主动为她找相关资料,指导她调整庭审策略,案件圆满办结。原本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案件变成了向社会展示法院依法办案的正面形象。
对于律师群体,邹碧华视之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在上海法院系统建立服务律师的网上平台,为律师诉讼活动提供便利;出台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让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法治进程。
邹碧华的“弘毅”体现他对大事难事的坚毅与担当上。以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其难度有如壮士断腕,它不可避免地搅动一些人的“奶酪”。邹碧华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主持这项改革试点工作,他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影片中,有年轻的助理审判员们担心,改革之后,他们可能“集体卧倒”——办不了案子;长期不在审判一线,从事行政、党务工作的老审判员们担心被边缘化,利益受损,在讨论方案时公开发难。
面对甘蔗没有两头甜的现实,邹碧华没有和稀泥,当“乡愿”,他从改革的初衷和将实现的目标着眼,坚定提出不能让年轻的助理审判员“集体卧倒”,不能搞论资排辈。他与科研院所合作,通过采集审判工作的大数据,让数据做支撑。他主持的改革方案历经修改,到第三十一稿的时候还未获通过。司改办的一些同志为此犹豫甚至丧失信心,他不断地安慰鼓励,煞费苦心地安排他们到一大旧址附近喝咖啡,给他们讲解出席一大的十三名党代表,除了牺牲的四名代表外,另有七名代表叛党脱党,坚持到新中国成立的仅有的两位毛泽东、董必武两位代表,用先辈的事迹激励同志们只有坚持,只有吃苦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邹碧华心中有党,心中有人民,心中有大爱,心怀法治理想,并为之鞠躬尽瘁,他是法治道路上的“燃灯者”,激励着身处社会转型期的法院人,面对各种困难,唯有不囿于个人利益这个“小我”,不怨天,不尤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扎扎实实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毕生追求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