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案件时讯
丈夫刑拘中妻子去世 为圆心愿法院促和解
作者:吴涛 王振辉  发布时间:2018-06-01 10:01:12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2018年4月的一天下午,五河县人民法院刑庭书记员小吴在办公室接到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她带着哭腔在电话里请求,能不能先把她的公公从看守所放出来给她的婆婆办丧事,结束后再送回看守所。经详细询问,得知原来这个陌生女人是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被告人的儿媳妇。她的婆婆也就是被告人张某的妻子,因为丈夫被羁押,且一直苦于没有钱财赔偿受害人,于不久前郁郁而终。妻子去世了,身为丈夫的张某却还在看守所里,得此消息后张某悲痛不已,一直念叨着想要回去“送送”妻子。作为后辈的儿子与儿媳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决定向法院求助。

    可是儿媳的要求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而且最近法官们都外出培训了,也无法办理案件。书记员小吴只好和她解释清楚,但由于当事人情绪非常激动,听不进劝解。

    书记员小吴放下电话后立刻向院领导汇报了情况。当天晚上,法院相关负责人以及书记员小吴就与被告人的儿子儿媳进行了见面,对他们深表理解的同时,告诉他们现在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和受害人达成和解,取得受害人的原谅,法院才能以最快的速度进行下一步的取保候审。

    第二天上午,双方当事人依约来到法院进行调解,受害人知悉了被告人家中的情况也深表同情。在法官助理小郑的主持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人家属赔偿了受害人47000元。当天下午,刑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就办好取保手续,前往看守所将被告人取保候审。被告人在家人的陪同下回家见了妻子最后一面,为其办理了丧事。

    最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意外情况,五河法院坚持在不违反程序规定的前提下,尽最大的努力为群众寻求最妥善的解决办法,做好审判执行工作。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