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纠纷每天都在发生,因纠纷产生的诉讼案件也咋与日俱增。诉讼案件各不相同,但面对诉讼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积极面对诉讼的人,一种是消极面对诉讼的人。而不同的态度面对诉讼往往会产生不同的效果。近日怀远法院就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纠纷得以调解的关键就在于被告安徽某车业有限公司积极的面对。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原告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从被告安徽某车业有限公司处采购了十辆折叠电动沙滩自行车,原告付款后,被告只交付了两辆自行车。因该折叠电动沙滩自行车属于新型电子产品很受广大青年顾客喜欢,被告延迟交货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意,因与被告沟通不畅,原告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自行车买卖合同并要求被告退还剩余货款。法院给被告寄送了相关应诉材料后就接到被告法人打过来的电话,被告法人在电话里解释了延迟交货的原因,并请求法官帮忙组织调解。案件主审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在法院调解室组织原被告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向原告道歉并解释了因为自行车关键的组成部分电池是进口的,当时时至春节海关清关延迟才导致电池迟迟没有送到,这才导致延迟交付自行车。原告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对被告的延迟交货行为表示了谅解,同时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安徽省某车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交付8辆折叠电动沙滩自行车。如被告不按约定履行义务,则从违约之日起给付原告货款14400元及违约金1600元,合计给付原告16000元。
后经电话回访得知,被告如约向原告交付了8辆自行车。原被告之间依然继续合作关系。法院在这里提示人民群众,作为社会人,与人产生纠纷是正常现象,在被起诉后要积极面对纠纷,做一个讲诚信的人,而且积极面对纠纷也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对自己对他人都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