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淮上法院执行局效率真是高啊,昨天才立的案,今天就给我把钱执行到位了!”2018年6月6日下午,淮上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申请人牛某激动说到。
2017年12月,张某驾驶的货车在市涂山路上行驶时,与申请人牛某驾驶的汽车发生刮碰,造成两车受损,经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4月,该院作出判决,张某赔偿牛某车辆维修费23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支付申请人牛某20000元赔偿款,剩余的3000元一直拖欠不愿意给付。牛某于6月5日来该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干警6月5日下午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张某一直拒绝接电话,直到6日上午才与张某取得联系,同意到院与申请人协商解决。6月6日下午,在执行局办公室,执行干警向张某释法明理:告知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的义务,3000元的执行款她完全有能力履行,如果因此而上失信黑名单会将在贷款、出行等等多方面收到限制。张某表示:前几天法院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她已经看到,如果自己也上了黑名单,以后在亲朋邻居面前都抬不了头了。张某当着执行干警的面,通过微信转账转给申请人牛某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