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君子爱财,要取之正当。歪门邪道,偷鸡摸狗甚至抢劫等取得不义之财,必将受到法律的处罚。近日,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王某是农民出身,家境贫穷,后经朋友介绍到蚌埠市从事木器加工,日子过得一般。2016年底,无意间发现李某每天收取大量货款,羡慕不已,继而产生抢劫念头。王某多次尾随跟踪李某,掌握了李某的住所及生活工作规律。2017年3月24日晚,王某戴口罩和鸭舌帽,携刀来到李某住处楼道门口守候,到第二日凌晨三时,李某上班,王某趁其不备,冲上前去,左手掐住李某脖子,右手持刀抵住李某胸脖颈部,将李某推回至室内客厅位置。在李某家中,王某持刀将李某胳膊、手指分别划伤后,将装有计算器和账本的布袋抢走。2017年3月31日,王某到公安局投案,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持刀入户劫取他人物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另外,王某还构成累犯,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法官提醒公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盗窃抢劫等非法手段,必将锒铛入狱,受到法律惩罚。